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w体育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w体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坚朗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w体育。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其中闫桂林、白宝萍、王晓丽、赵键、许怀斌、赵正挺、、高刚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白宝鲲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注销。
截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1648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未行权,共计106.4966万份;81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共计16.8336万份。上述共计123.3302万份股票期权,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将由公司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6.40%。因公司层面2022年度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共计102.2882万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2%,将由公司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坚朗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第一个行权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的人员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的事项。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且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w体育。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且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年6月9日w体育,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年6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登记人数为1697人w体育,授予登记数量为543.40万份。
(七)2022年7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八)2023年6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注销。
截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1648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未行权,共计106.4966万份;81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共计16.8336万份。上述共计123.3302万份股票期权,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将由公司注销。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产生较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第一个行权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的人员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且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第一个行权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的人员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的事项。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且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事由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暨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年6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登记人数为1697人,授予登记数量为543.40万份。
(七)2022年7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八)2023年6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6.40%w体育。因公司层面2022年度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共计102.2882万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2%,将由公司注销。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且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且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本次注销事由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暨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